永顺检察:让法治的春风“吹”入校园
2024-05-29 08:35:2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杨枝荔 | 点击量:807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枝荔)近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黎明爱心小屋”成员刘嘉一行前往该县荣众留守儿童学校和溪州中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六一儿童节到来前为学校师生和家长们送上了法治“大礼包”。

5月24日,在荣众留守儿童学校普法讲座的课堂上,“黎明爱心小屋”的志愿者们通过PPT讲解、互动问答、以案释法的形式,对防范性侵害、反电诈、防溺水、禁毒防毒、交通安全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

“什么行为是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防治校园欺凌的措施有哪些?”“同学们,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请不要私自下水游泳。”

授课过程中,志愿者们从通俗易懂的小故事入手,结合实际案例,将法律术语简单化、案例情节故事化,用学生们更能接受、更易听懂的形式,向孩子们讲解了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如何辨别和防范电信诈骗,教育引导学生们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志愿者们从防溺水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入手,帮助学生们认识日常防溺水、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在授课开始前,我想请各位家长在心里思考三个问题。一是作为家长,我们怎样才能及时发现校园欺凌行为?二是作为家长,我们应该如何预防校园欺凌行为?三是面对校园暴力,我们应当如何应对?”

5月25日,刘嘉以“守护少年的他”为题,和溪州中学的学生家长们开展了一次谈心说法式的法治课。课上,刘嘉结合校园欺凌的真实案例,以受害者的角度为切入点,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分析,从校园欺凌的认定、表现形式、带来的后果以及孩子与家长应当如何应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向家长们反复强调了“校园欺凌影响的是孩子们的一生”,同时,解读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重点条文,引导家长提升教育意识,密切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做到科学地教育孩子、更好地保护孩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随后,刘嘉结合中学生出行方式,从步行、骑车、乘车等方面,向同学们讲解了出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和交通法规,并结合真实发生的溺水事故,强调家长们要为孩子打好防溺水、守交规的人身安全“预防针”。

本次宣讲为学生们发放“利剑护蕾”、拒绝校园暴力、防范电信诈骗、禁毒普法宣传手册2000余份。

下一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将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持续关注青少年人身安全与校园安全问题,扣紧同学们心中的法治“平安锁”,让法治的春风吹进校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为未成年人营造纯净、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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